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陕教工组〔2008〕4号),现就建立健全我校统一战线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
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就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重要决策以及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通报情况,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临时性重大事项随时邀请党外有关人士征求意见共同协商。党委负责人可就学校工作的重大专题,不定期的同部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小范围的征求意见,沟通情况;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也可就学校重大工作向党委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或约请党委负责人交谈。对党外代表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
二、实行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制度
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干部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传达、阅读文件的范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以及校内大型中层干部活动,视情况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党政各部门有关会议可视需要,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
三、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校党委常委要重点联系2-3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代表人士,民主党派省级以上委员,校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负责人;统战部负责了解联系交友制度落实情况,并收集、反馈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本单位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组织与实施,并将其纳入工作计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联系交友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就学校与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各项重大举措及分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以各种方式及时向联系交友对象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加强沟通与交流;同时要关心他们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四、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我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桥梁作用,学校设立“两会”代表委员接待日,在每年各级人大、政协会议召开前,由“两会”代表委员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代表及委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以及撰写有关议案或提案,履行社会职责,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扩大学校影响。
五、建立和完善为统一战线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制度
学校将统一战线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统筹安排,提供保证。学校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特邀监察员和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对各民主党派和侨联基层组织开展的活动以及有关人士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考察,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责任制度
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党委统战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统战工作领导体制。学校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切实加强领导。党委统战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全校抓统战工作的整体合力。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2010年4月13日